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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台湾新党主席参加大陆司法考试

http://sifa.wendu.com  2008-10-6 9:38:24  来源:司法考试   [点击数:278]
      9月20日,818名台湾考生参加了大陆司法考试。这也是14年后,大陆司法考试重新向台湾开放。台湾前“立法委员”、法律界重量级人物谢启大亦在其中。作为一个台湾法律实务界的名家,大陆司法考试的标准答案却累坏了她。因为台湾的司法考试,是从来不公布标准的,强调的是考生对法律的理解与分析。而大陆的司法考试,却要考生对标准答案有条件反射般的记忆力。这种反差,使研习台湾法律的谢启大和强记大陆司法考试的谢启大“打起了架”…… 
  两个“谢启大”在打架
  9月21日,大陆的司法考试已经结束。但参加了本次考试的台湾前“立法委员”谢启大,仍一直没有从两地不同的法律文化冲突中解脱出来,“备战大陆司考的最后三个月里,有两个‘我’不停地在心里打架。”谢启大笑称。
  一个“谢启大”早年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、当过11年地方和“高等法院”法官、当过台湾新党主席和9年“立法委员”,主导过多部大法的制订和修改,多年致力于台湾司法改革,有“台湾司法界的良心”之誉;另一个“谢启大”要和大陆学生从头学起,同在封闭教学的司考班里听讲、做题、背法条。
  7月,她一边学大陆的各部法律,一边以“立法委员”的习惯性思维对眼前的法律提出意见,“这儿表述累赘,应该删掉”,“这条法律解释有问题,应该改”;她在课后跑去就很多问题向老师表达不同看法,老师说:“我同意你的观点,不过教材上就是这么写的,考试还是得按教材来记。”
  8月,她开始“认清”自己:“现在我不是立法者和教学者,必须先接受它”,于是她放弃前面那个谢启大,开始像大陆学生那样去记背。
  9月,越临近考试,她发现这样的方法遇到了瓶颈,难以突破。“毕竟是个有30年法律实务经验的人。”前面那个“谢启大”一直都在。
  被戴上镣铐的考生
  和大陆司法考试不同,谢启大从进台大读法律时起,就养成了“没有标准答案”的思维。面对一个案例或者论断,只能通过自己的推理分析,最后得出服己服众的结论。她的老师们也呵护这种“没有正确答案”的思维,“有时我们的判决理由跟判例不同,但只要有理,老师还是会给我们高分。”
  谢启大印象最深刻的是,大三时一次刑法考试,她对一个案例的分析,和台湾“最高法院”对该案的判例完全相反,当时她自信地对老师说:“肯定是判例错了!”老师认为她的论述有理,给了她最高分。就在五年后,台湾“最高法院”召开史上首次变更判例会议,改的正是这个判例,修改后的和谢启大五年前在课堂上作出的答案惊人相似。
  习惯了台湾法学思维训练的谢启大,在大陆司考面前无所适从,她感觉自己被戴上了镣铐。
  练习做历年真题时,她必须小心检查题干的每一处文字,因为在几次吃亏上当后,一碰选择题,谢启大就条件反射式地觉得里面有陷阱,“是不是要坑我?”她慢慢习惯把注意力放在题中“或”、“及”、“必须”、“可以”之类的字眼。尽管如此小心,还是屡次犯错。这种“捉迷藏”式的题目让谢启大无法适应,“希望考生学习到哪个知识点,就直接提问,何必拐弯抹角刁难考生呢?”
  需要记忆的部分更让她吃不消。考题里经常有“三天、五天、十天、十五天、三十天、六十天……”的考点,谢启大无法接受:“翻开法条就可以找到答案,需要我们法律人去记忆吗?”谢说,在台湾法律系上学考试时,他们几乎都是带着法典法条进场,六法全书就在手边。大家都知道,法条和琐碎知识不是考试重点,真正要考的是学生对法律的理解。
  谢启大坦承,相较她练了无数次的真题,这次出题者相当友善,题目大多不算刁钻。但是,她已习惯于处处预防陷阱,怀疑出题者是不是真的友善。
  谢启大是首位受聘大陆首席仲裁员的境外人士,她做过多个仲裁裁决,但考题中仲裁法的很多规定还是让她摸不着头脑。“如果不知道立法理由,我就是记不住。”谢说。她发现,在司考培训班里,很少看到学生会问“为什么”,大家只去记得某类题的标准答案及上级司法机关的各种解释,至于立法理由及规定原理,似乎很少法律学生会去探究。
  参加考试是为了理解大陆法律
  在台湾,谢启大已是法律界公认的资深专家。她刚进“立法院”时,同为“立法委员”的谢长廷看到其履历,曾对她感叹,凭你的资历和资源,在“立法院”不得了。当时她还不了解谢这番话的意思,但在“立法院”9年,谢启大凭借这样资历,数次被评为最佳“立法委员”,领衔提出并通过的重大法律案多达70部。听说她要参加大陆司考,有台湾法律界人士觉得委屈她了。
  在备考的几个月里,谢启大只参加了奥运开幕式,接受了一家媒体关于陈水扁贪腐案的采访,除此之外,几乎切断与外界的联系。她每天清早四五点起床读书,每天学习少则10个小时,多则达15个小时,过程虽苦,谢启大却乐在其中,“很有趣的三个月,跟上次和李登辉老婆打官司坐了三个月牢一样有趣。”
  谢启大认为,出题者日后能否考虑设计类似两岸法律比较方面的题目,以供台湾学生选择作答。
  这些年谢启大一直在两岸间从事法律方面的沟通工作。在大陆的这些年,谢启大当过仲裁员,也当过原告、被告、第三人;她曾在官方安排下,到最高司法机关交流意见;也曾以一般民众身份,陪同当事人,到过最高法、最高检、公安部上访,“只有把这些环节都走一遍,才能了解真实情况”。
  这也是她决定参加司考的原因之一。对她来说,要真正了解大陆法律状况,了解大陆选拔司法人员的考试是很重要的一部分。日后,她会把大陆司考信息带回台湾,她也希望,大陆法律人能更多地了解台湾法律界,“时至今日,两岸法律方面的沟通有理由比以前更进一步”。
  台湾司考:没有标准答案
  30年前,谢启大就已通过台湾的司法官考试。忆起那场考试,“写字写到手快断掉,一场考试下来,整个人足足剥掉一层皮。”谢启大说。
  国文考试是第一关,也就是写一篇作文。任何考生不过此关,没有资格参加接下来九个部门法的考试。如此设置,是因为“一个法律人写出的文章如果语句不通、论理不足,很难想象他能成为一个高水准的法律人”,谢启大说。
  国文这关已把很多人淘汰出局,接下来九个部门法,每门三四道题,全部是论述,考生必须用分析、判断能力,展现自己对法律的理解。用谢启大的话说,就是使尽全身解数,说服阅卷委员。她认为,这样的考试方式符合法律职业的特点,无论未来做律师、法官还是检察官,就是要通过论理,让当事人服气。
  这样的考试对考生来说,是一次分析、表达等综合能力的密集考验。同时,可以将多年积累的观念完全不被限制地表达出来,让他们觉得很快乐。
  谢启大坦言,大陆司考的命题方式和她所受的法律思维训练并不相符。按现有命题特点,通常第一问就让考生下结论,基本上都是训练考生在看到题目的第一时间,条件反射式地作出正确判断,比如这个案子是什么罪该怎么判,接着再让阐述理由。“法官怎么可能在没分析案情之前就知道这个案子怎么判呢?”谢启大说,按台湾的考试,通常都是需要经过长篇论理,最后才能得出结论,而且这个结论也不是唯一的,只要有理有据,即便与现有判例冲突也无妨。
  这么多年来,台湾的司法官考试、律师考试都没有公布所谓标准答案。台湾考试院曾发布解释,强调之所以不公布参考答案,“乃是为了维护考试之客观与公平及尊重阅卷委员所为之学术评价。”
  这种开放性的考试方式也让押题猜题变得没有意义,即便猜中,也没有标准答案可参考;同时也大大降低了侥幸通过的机会,确保法律职业吸纳到最高素质的人才。“因为大家都知道,要通过高等司法考试,必须有坚实的知识根基,这一点,绝不可能在几个月内速成。”谢启大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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